读者须知

  • 发布时间:2018-05-21 09:45:56
  • |
  • 作者:罗田县图书馆
  • |
  • 阅读次数:6092次

 

欢迎您来到罗田县图书馆。为了营造良好舒适的阅读环境,我们将有关注意事项介绍如下,希望得到你的支持:

1、本馆实行全开架借阅,一站式服务。读者凭借阅证借阅(一证一人)。

2、请做文明读者,将携带的包、袋、书刊存放到存包处,勿将易燃、易爆物品带入馆内。

3、讲究公共卫生。保持阅览室内清洁卫生,严禁吸烟,吃零食,不得随地吐痰、乱丢纸屑、瓜皮、果壳等杂物。

4、请勿大声喧哗、朗读、嬉戏、上下楼梯及在栏杆处请注意安全。不要随意搬挪桌椅;请将您的通讯工具设置在静音或振动模式,以保持室内安静。如有来电请自觉到室外接听,以免打扰他人。

5、爱护公物,人人有责。请勿在桌椅等公共设施上乱刻乱涂。

6、自觉爱护文献资料,请勿在图书上涂画、圈点、损坏条形码。若不慎遗失或污损书刊,将按本馆书刊资料赔偿规定处理。

7、低幼儿童须在家长陪同下阅读。

8、阅览图书、报刊时,每人每次限取1册(份),阅览后将书籍放回原处摆放整齐或者交还给工作人员,请不要将其私自带出室外,如果您需要复印,请与工作人员联系,并出示身份证,交纳工本费后复印。

 9、读者凭借阅证借阅图书、期刊合订本,(报纸、单本期刊不外借)每次借阅限2册,期限不超过30天,借还手续统一在总服务台办理。读者借书时请仔细检查所借图书,如有污损、缺页、散页、书刊加工标识损坏等情况,请交由工作人员作技术处理。图书一经借出,概由借书者本人负责。

 10、请勿在馆内从事与查阅书刊资料无关的一切活动。

 11、您如果有什么问题,请咨询工作人员,或留下您的宝贵意见,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。

 12、请自觉遵守罗田县图书馆各项规定,配合工作人员服务。